奖补类别及兑现要求
(一)安徽省大数据企业首次认定奖补
1.政策内容: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
2.兑现条件:首次认定的安徽省大数据企业。
3.兑现方式:免申即享(市数据资源局根据上一年度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公布的安徽省大数据企业名单确定奖补企业名单,通过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通知相关企业,企业根据收到通知,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上确认企业银行账户、联系人、可享受的政策资金等信息,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4.资金来源:由市本级与企业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按3:1承担,县区配套资金应在市级资金拨付至县区后30个工作日内到位。
(二)大数据产业园区考评奖补
1.政策内容:对省市大数据产业园区,从集聚企业数量、营业收入增长等方面开展运营评价,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2.兑现条件:安徽省、合肥市大数据产业园区上一年度运营考评结果排名前12的。
3.兑现方式:免申即享(市数据资源局根据合肥市大数据产业园区上一年度运营考核结果确定奖补园区名单,通过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通知相关园区运营企业,企业根据收到的部门通知,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上确认企业银行账户、联系人、可享受的政策资金等信息,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三)支持合肥数据要素流通平台建设
(1)合肥数据要素流通平台运营奖补
1.政策内容:对合肥数据要素流通平台根据年度运营成效给予最高100万元运营补贴。
2.兑现条件:合肥市数据资源局每年一季度对合肥数据要素流通平台运营成效进行考核。考核达到优秀等次,给予100万元运营奖补;达到良好等次,给予80万元运营奖补;达到中等等次,给予50万元运营奖补;达到合格等次,给予30万元运营奖补。
3.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②合肥数据要素流通平台运营奖补资金申请表③合肥数据要素流通平台年度运营成效自评报告;④考核指标对应的各项证明、支撑材料;⑤平台上一年度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2)合肥数据要素流通平台场内数据交易奖励
1.政策内容:对合肥数据要素流通平台数据供应商按数据交易量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2.兑现条件:①数据供应商需经合肥数据要素流通平台登记认证;②数据交易需经合肥数据要素流通平台登记确认;③奖补对象仅包含合肥数据要素流通平台年度数据交易额排名前15的数据供应商,奖补金额按照数据供应商年度场内数据交易额10%给予,如数据购买方非平台登记数据商,则按6%给予;④年度场内数据交易额排名前5的数据供应商按比例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年度场内数据交易额排名6至10位的数据供应商按比例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年度场内数据交易额排名11至15位的数据供应商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